開始之前,我想跟大家分享才女作家張愛玲的故事,張愛玲曾經有一位很憧憬的母親,她說自己抱著羅曼蒂克的愛,去愛著她,卻在長大後,執意還母親錢,以回報養育之恩,明著回報,實際上是想斬斷彼此的緣,這樣的轉變,是怎麼發生的?今天分享的這件事,讓我開始理解張愛玲的心。
因為我有拿過一些獎,所以要接基礎的案子並不難,後來透過朋友接到旅行撰稿案,當時四處跑拍照寫文章,後來這個專案持續寫了一段時間,把荒廢的三年文筆慢慢地練回來,所謂的練筆,不是順暢就好,而是速度、觀點上的轉換,都是很重要的訓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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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也是為什麼,我跟學生說,如果想接案,就要從大量的寫稿開始,寫出手感,這個階段就像在蹲馬步,沒有捷徑,就是你的硬底子,訓練自己用越短的時間,思考出更廣更深的內容,掌握重點與理解脈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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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這個工作因為表現不錯,被接案單位賞識,我又試著撰寫企畫並提案,後來順利過關,越來越順利,這時候,公司的老闆開始提出,想招募我擔任正職員工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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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說我需要考慮一下,而同時我自己想了企畫被採納,並且老闆說:如果過關的話,上百萬的執行費願意跟我做六四分帳,當時真的非常年輕,這一筆數字非常誘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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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這個數字其實只是幌子──只是當初太年輕,我並沒有看清楚這件事,只是覺得自己的提案原來很值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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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還記得有一個婚紗公司的總經理,竟然在看過我的文章後,當面問我要不要去他那裏上班?也因為那件事,那位老闆就更不放過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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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也因為一起工作一陣子,我觀察到公司文化跟我想的不一樣,也發生一些事,開始發現我不想在該公司上班,卻在這個時間點,之前提出六四分帳的那個案子通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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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苦的準備資料提案,卻在此時我一點也不希望通過的時候,通過了。大概是類似正想要跟男友分手,卻發現懷孕的那種煩躁,總而言之,案子通過了,老闆因為知道我不會接正職,所以就說,他只會給我四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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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覺很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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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說依照我的資歷跟人脈,不可能提案通過,他是想要拉我做正職,所以才會提出福利,老實說辛苦的企劃拍照到提案,加上執行的部分才領四萬,我真的覺得很嘔,沒簽約,也只能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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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我還是接了,為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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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這個企劃像我的孩子,我不接它會被其他人執行,我不願意這個創意被其他人用走,因為整個企畫的創意都是我所珍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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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我二十五歲,還很嫩,當下冷風吹過,我仍努力工作,為了那只剩下十分之一的薪水,我只覺得自己像白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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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也讓學到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很多「好事」背後是都有對價關係,如果你看不到那個對價關係,才應該覺得緊張,因為你有可能正在交換,或是對方企圖要你交換,你還未意識到的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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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這個世界最狡猾的,就是你永遠不知道自己交換了什麼?值不值得,有沒有等價?例如用健康交換財富,總要換了以後才會知道,這樣做到底值不值?用財富交換情感,又到底換到什麼?這就是人生最像賭注的地方,你永遠不知道自己,將換到什麼,有時候知道,也只是你以為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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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想想,那個老闆錯了嗎?我想我可以理解,理解他所說的成本,以及實力的懸殊,與我當時經驗不足的部分,但是,因為我現在也是老闆,所以我會說,如果是我,我不會先畫大餅,再去踐踏位階比自己低的人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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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說的張愛玲的故事,等下一篇故事一起說完